一. 瞭解幼兒的行為與發展:
孩子犯錯、不守規矩,一方面因為孩子畢竟是孩子,他正在成長,他的身體、情感與思想都尚未成熟,他無法自控、無法分辨是非…,是他「不能」,不是他「不要」。父母應進一步瞭解需要引導或教導的是什麼,需要幫助的方法是什麼以進行輔導而不是責怪。另一方面,孩子不守規矩,多半都是大人的問題,不是孩子的問題。也許有些父母初聽時有錯愕的感覺,但是,真的「只有問題的父母或師長,沒有問題的孩子」!因為孩子生來是純潔的,沒有所謂的問不問題,孩子是被父母或老師安排著過生活的,孩子從現有的環境中成長、模仿、學習…。因此,面對幼兒違反常規,身為大人的我們,無須在幼兒的意志力戰場上與孩子硬碰硬;大人應儘可能儲備兒童的發展與需求的知識,以便加添自己與孩子相處、共同成長的能力。若陪孩子長大的人越有深厚的育兒知識,越知道如何加強幼兒的主動性;如何如何減少幼兒的周圍摩擦;如何在規範上幫助幼兒…等,就越能提供適合孩子年紀發展所需的遊戲、故事及藝術活動等;那麼,不管是幼兒個人的或幼兒與同儕間的不良行為,通常都不會有太大的困擾,即使有,也都能快速的改善。因此,孩子犯錯,除了要求孩子立即停止不良行為外,大人其實當深自反思!我們應自問自己做了什麼,在環境裡提供了什麼,以致孩子出現這樣的行為?我們能為他做什麼,以改善問題?唯有我們願意全心力投入幼兒的工作,更深入的瞭解問題的始末,瞭解幼兒的發展與需求,我們才有可能因瞭解而對孩子釋懷,耐心、體諒,甚至慈悲,我們才能真正幫助幼兒成長,才能說我們「教育」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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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的行為以意志力、動作、遊戲為工作中心。意志力的本質是本能、衝動、欲求、動力。
幼兒行為發展與規範應視年紀、關係、人格及性情…等而定。譬如:玩具應視年齡的發展與需求提供,收玩具也應視年齡的發展與需求要求。收玩具常常是幼兒、老師或家長的惡夢,其實,最好、最成功的遊戲不一定需要很多玩具,反而以很少又很簡單的玩具,卻能使幼兒玩出很多想像力,最後幼兒還能有力氣自己收玩具的完整的,有始有終的遊戲過程更是孩子需要的經驗。這種遊戲最能滿足幼兒的學習,因為孩子盡了情、盡了興,又有成就感,是最健康的遊戲。日常生活,孩子需要大人,也需要孩子,他需要儘可能與不同年紀的孩子混合相處,與大人和孩子一起相處的經驗,以利多方面學習(Grunelius, 1996, p.31)。此外,在遊戲的過程中,孩子們偶有紛爭,其實也是很自然的事。孩子並非天生就具有與人分享或合作的社會能力,這些社會技能通常需要向周圍人的行為學習,或經驗累積而得之。因此,孩子不能與人分享不是自私,也不是小器,是因為發展,我們千萬不能因此責怪他!例如:三歲的幼兒,「我」的概念才初形成,還沒有反思的能力,所以對他而言,有理說不清的;而五歲的孩子已有足夠的記憶能力和時間距離感,他較能透過模仿學習,較能掌握規範,較有是非對錯感,因此簡單、明白的語言就能與他有目標的溝通了。不過,學習的多寡當然仍須取決於個別孩子的感應、性情和生活的方向感…等。我們應讓每一個孩子自己個別的引導我們,以適合他的方式幫助他。在史代納教育裡,我們強調色彩與性情有很緊密的關連,火相性情的孩子偏愛紅色,土相的孩子偏愛藍色,風相的孩子偏愛黃色,水相的孩子偏愛綠色…。人的眼睛會製造相對的補色色彩,如果定睛於鮮紅色,一會兒之後,立即轉到另一張白紙上,我們會看到紅色的補色∼綠色。周圍環境的顏色對孩子的性情有很重要的影響,對於火相等不能安定的孩子可以紅色圍繞他,例如讓他穿紅色的衣服,因為紅色的補色是綠色,綠色可安定孩子;反之,安靜的孩子則需綠色或藍色以得到活潑的紅色。(Steiner, 1994)。
從教育孩子的過程中,我們更獲得自我教育,我們真該對兒童心存感激呢!以下即是我們的幼兒生活規範∼親師約法十章綱要:
一. 愛
二. 以身作則
三. 規律的生活
四. 簡單、正向、積極的語言
五. 教他,不要罵他;說故事,不要說教
六. 監控自己的情緒與動作
七. 除了規範三要素(不傷害自己、不傷害別人、不傷害物品),請給孩子自由
八. 若必要考慮處罰時,處罰必須與所犯的錯相關連
九. 重視此時此刻,重視孩子的感覺
十. 親師合一的幼兒生活規範
幼兒生活規範∼親師約法十章的概念:
一. 愛:
溫柔的對孩子說話;用心、認真的愛孩子,每個孩子一日最少抱三回,行為困擾越多的抱越多…。史代納說:「沒有愛,沒有一件事是可能的;有愛,什麼事都可為。」又說:「愛是創造,是無私,愛使我們進入從未來流向我們的時間洪流(Steiner, 1998, p.10)。」愛使我們有未來!有愛,就有盼望;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可以如浮萍相聚,對未來沒有把握;但因著愛,人們發出關係再續的期望,人們期望的意志造就了未來時間洪流,使它向我們奔騰而來;萬物或學問的發明也是一樣,因著興趣與熱愛,人們願意投注時間,全心追求,未來的時間洪流即向我們奔騰而來。
愛是一切學習的根本,特別是生命頭七年,一個刻薄、不信任、缺乏愛心、言行不一的教育環境會使兒童的成長受阻,產生困惑、錯愕、受寒的感覺;甚至導致他往後的生命、身體及道德失調、衰弱。反之,一個對將來人生充滿希望、信心、勇氣十足的孩子,他會在未來熱情肆放生命活力與能量,能組織幸福美滿的家庭,能淋漓發揮與生俱來的相信、模仿、創造及思想等特質能力。他能如此,原因不一定在他有物質豐厚的童年,不在他有金錢富裕的家庭,而在於他是否擁有溫暖、和諧、富愛心的成長環境。幼兒只有一次童年,教導幼兒是非常有求有償的事,幼兒的未來發展決定於我們能否成功的導引他們經驗生命的美好,是否能成功的減少他們對人性、人情上的不安全感與懷疑;(Edmunds, 1992, p.26)。
宇宙天下,幾乎所有的潛在生命都朝向陽光,有陽光,潛在生命就有孵化成真實生命的可能。愛如同溫暖的陽光,教育有愛,就如同潛在生命有了溫暖的陽光,父母、教師的愛可以孵化出兒童的潛能。很可惜的,有一些老師或父母心底非常的愛孩子,但是他們選擇嚴厲、冷酷的方式管教孩子,以致孩子感受到的只是他們的嚴寒,於是孩子害怕人、害怕做事,對人、對事很冷漠、沒有同情心,甚至對環境產生相對的嚴厲敵對態度;或者反過來,過度黏人或愛告狀、愛哭…等都是愛領受不足的結果。
我曾經與一個行為上有困擾的母親會談,她說:
「我的孩子實在太貪心了,我已經愛他很多了,他還是嫌不夠!」
「真的?」我說:「我和你正好相反,我很努力,很用心的愛我的孩子,但我仍然覺得不夠,所以直到現在,我還是很努力的愛他。我的孩子已經大到我完全抱不動了。前幾年,在游泳池裡,我發現在水裡我仍然可以像他兒時般的抱他,搖他,我覺得好快樂!我也謝謝我的孩子願意讓我在游泳池裡抱他搖、搖、搖…。我的孩子常告訴我:『媽媽,謝謝你這麼愛我,你的愛讓我覺得我很有力氣。』」
最近在園所的「家長成長營」中也有一則感人的父親教養兒子的故事:
有一天,小明犯錯,爸爸準備請兒子「站一站,想一想」(這是我們娃得福的唯一處罰方式),但是兒子與老爸討價還價說:
「爸爸,我不要『站一站,想一想』,我下次不再犯錯了!」
「不行,你常常說下次不會,結果還是犯錯!」爸爸說。
「爸爸,我下次一定不會再犯了,請你原諒我。」
「原諒?好!那請你告訴我,什麼是『原諒』?」
小明想了好久,最後回答:
「爸爸,原諒,就是愛我。」
最後,受感動的爸爸選擇了原諒他,愛他。只有飽受愛滋養的孩子才能那麼自在的要求原諒,要求愛!而大人也要清楚孩子的行為規範絕非一次就能成功,那需要時間,唯有時間能幫助人類建立習慣與行為規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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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以身作則
我們從自己開始,認真的使自己成為「值得模仿的人」;同時用心以愛,以真誠,以參與,以喜樂工作的態度面對周圍的大人、小孩與環境;努力將抽象的想法與概念轉化成看得見的行為呈現。
幼兒階段最大的學習本能就是模仿,我們可以從幼兒走路、說話、思想的發展觀察幼兒的模仿本能。幼兒看到站立走路的大人,他就站立行走,如果嬰、幼兒在森林裡被動物養大,那麼,這個孩子也就只會在地上爬;說話也是一樣,如果一個孩子由台灣人養大,他就說台灣話,若同一個台灣孩子若交給美國人扶養,那麼,即便他是台灣人,他也只會說美國話,不會說台灣話了;父母或師長如何思想,孩子也就如何思想,如果大人看不慣動作遲緩的孩子,孩子自然就會對慢動作的孩子罵:「笨蛋!」
模仿是幼兒自發意志的行為,是經由意志,展現他對世界訊息的反應。若能好好開發,模仿的意志力可以成為兒童未來自我創造的活動基石。所以,有經驗的教師知道如何善用模仿意志的力量,知道如何在幼兒意識較淺、較夢幻的時候,運用「活動,模仿與示範,規律與反覆」的引導,影響、修正幼兒的行為,以使兒童身心靈發展健康。
有一天,凡凡、平平的媽媽對我說:
「以前孩子的爸爸常對孩子說:『你不乖,我揍你哦!』結果,那一陣子,三、四歲的平平就常說:『我揍你哦!揍你哦!』他每天就這樣「揍來揍去」的說…。另外,有一次,我很生氣,不知怎的氣得就拍了桌子,沒想到隔了兩天,我們凡凡竟然也拍桌子兇他弟弟…。我和他爸嚇壞了,學乖了,從此謹慎言行,再也不敢隨便說話、亂發脾氣了…。」
園所裡打人、打架、沒有禮貌、說不好聽的話、愛批評人,或有情緒困擾的孩子,通常其父母多是傾向以批評、責罵或體罰面對幼兒常規的。大人以為體罰、責罵、批評可以制止幼兒的不當行為,沒想到不但不能制止,反而讓最具模仿能力的孩子學會了對人暴力、批評、說不好聽的話…。若希望幼兒喜於美善,惡於邪惡;大人應先「以身作則」!大人必須是注重美善、注重情意,自愛、愛人的典範,大人必須自然的流露出積極、正向,安靜、穩定的行為模範,孩子行為才能良好而穩定,因為孩子一直都在模仿我們!
兒童的行為反映出我們對他的教育與我們對自己的自我教育!好模範遠比命令或指導重要,孩子通常多注意我們做了什麼,而不是我們說了什麼。一定要記得,真實的舉動對孩子最有價值,在孩子面前,我們的一個每個動作都是很有影響力的(Grunelius, 1996, p.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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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規律的生活
良好的人格、性情奠基於兒童時期規律、和諧的日常生活環境。娃得福園所的課程活動以規律與反覆為原則;強調以規律、反覆的生活健康幼兒的身體、培育幼兒清楚的時間感與良好的生活習慣,並建立幼兒堅強的意志力。
以幼教現場言,課程活動安排對幼兒的行為表現有很大的影響,教室內行為規範的問題,也多半來自課程的計畫與經營。一個結構清楚的課程可以使幼兒一方面活動,一方面知道接下來要做什麼,幼兒就能因而比較安定,不容易產生焦慮或偏差的問題行為。反過來,如果幼童每天過的生活,進行的活動是不定的,幼兒就會興奮、緊張或不知所措,甚至於無聊,這樣,就容易引起問題。我們的身體需要穩定的呼吸維持健康的生命,幼兒的生活與課程也需要穩定、規律的活動維繫發展。老師若瞭解規律的生活對幼兒的重要,懂得滿足幼兒的發展與需求,知道引導幼兒的方法,做他們覺得有趣的事,幼兒就很少會發生問題。例如,課程安排中,一天至少一次規律的,如呼吸般的帶孩子「走出教室」進行戶外活動,那麼,幼兒的思想、情感及意志的能力就能穩定而活潑、有生氣的開展(Wilkinson, 1993, p.68)。我們常看到一些在教室裡很棘手的孩子,一到戶外,他們就成了最健康、最快樂的好孩子。我們應該多提供機會,使他們經常體驗自己是好孩子的感覺。
在教育工作上,台灣父母最大挑戰之一即是為兒女建立規律的家居生活。有些父母雖然準時下班,但是,回到家後還有事要忙,或者有好電視想看,等忙完或看完電視,已經很晚了,看著孩子還沒睡,就開始生氣或指責孩子吵鬧要父母陪,不肯獨自先睡。其實,一樣的道理,真的不是他「不肯」,是他「不能」!他還小,他是幼兒,他真的需要父母陪伴!而這些抱怨孩子晚上不肯睡,早上不肯起床的父母也常抱怨孩子不愛吃飯,或吃一頓飯吃好久,或邊吃飯邊看電視…。
父母的角色的確難為!父母必須為孩子改變自己,甚至犧牲自己!尚未準備好作父母的大人總很難捨棄自己的角色,這些父母也許不自知,但他們總是愛自己的自我角色或工作角色勝過愛孩子的父母角色,他們先管自己的事,再理孩子的事。然而,可知道?幼兒的身體器官正在成長,他需要大量的睡眠。再者,史代納說睡眠是幼兒最重要的學習之一,睡眠影響我們的身體健康;情緒好壞;工作、學習以及思想能力靈敏與否…,睡眠深深的影響我們的身心靈成長。當孩子沒睡飽,他的情緒就容易產生吵鬧、過動、愛哭…等困擾。常規訓練最重要的就是建立規律的生活!從園所工作中,我們明明白白看見不規律生活加添在幼兒身上的困擾,我們很心疼孩子,因此特別就日常的上學困擾與家長共切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