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家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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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並非天生就具有能與人分享或合作的社會能力,這些社會技巧需要透過孩子同一些人的行為學習而來或累積經驗而得之,當然他們這樣學習感應多寡,也多少取決於他們的性情和他們對生活的方向感覺。
要讓孩子在幼稚園中覺得自在、信任,我們必需要讓孩子在幼兒園中覺得安全。當然,在學習和大團體或小團體的孩子們一起玩時,幼兒難免會有爭執產生,當此困擾之際,我們希望孩子能學習以正向積極的方式處理爭論,並且能重新努力學習自我控制,因此,在旁邊的大人要仔細的觀察,當孩子們能安全的解決他們自己的問題時,大人就不要急於介入,這樣其它在旁觀看的孩子也才能學習到正向的解決爭吵的方法。非常重要的,孩子必須學習不要老是由大人來教他們如何公平遊戲、如何重整混亂。
幼稚園裡大人的責任是做好積極、正向、安靜和穩定的行為模範,當然對一個不能自處的孩子給予支持和鼓勵是重要的,但那之後大人就要退開,如此孩子才能學會恢復自控。如果必須有口頭的指導時,請儘量簡短、清楚且直接導向該做的事,千萬不要去說他不該做的事。
孩子可以表達內在的衝突,但要表達在對他人健康及安全的限制範圍之內。孩子需要了解對人火爆攻擊是不被接受的,一個表現攻擊的孩子會發現自己是個不受歡迎的玩伴。所以健康的孩子都喜歡玩,也喜歡和別人一起玩,因此同儕的排斥是他個人很大的困擾。
如果一個孩子的攻擊危及其他孩子的安全時,我們應立即帶開孩子,在任何爭吵中,很重要的是所有的孩童都應該受到照顧,這樣他們才會覺得他們的苦惱是被接受的,而他們能重新掌控及勇於修正自己的能力,是值得尊敬的。
有時候乖巧安靜的小孩,需要給予支持並教導積極正向的方法,使他們能走向玩伴,進而主動引發遊戲-當然這要有很多練習,因為我們了解在兒童的社會能力發展上有時是需要引入很多步驟的。
"神啊!請傾注力量進入我的意志,讓溫馨流瀉進入我的情感,讓我能以啟蒙教化的目標滋養這些孩子,讓我能以內心的愛照顧並將智慧帶入所有的事物中。
以上的文字是為幼稚園園所而寫的,不過它也很適合家庭或遊戲團體閱讀。林玉珠譯自墨爾本娃得福學校刊物;本文摘自墨爾本魯道夫史代納學校(娃得福)幼兒發展戲高斯(Jan Gauci)和漢納(Paulene Hanna)的研究報告。